揣度别人的心思,虽然未必是什么好习惯,但每有揣度,必有所获。近读袁鹏先生《中国的挑战在哪里》一文,深感其对美国心思的揣度,已然炉火纯青。他的所获,惊世骇俗,更让我等惊出一身冷汗,因为,他不仅洞悉了美帝亡我之心不死,更觉察出中国的“维权律师”居然成了美国阴谋的一部分。 根据袁先生的推测,在未来若干年,“美将更多利用非军事手段滞缓或干扰中国崛起进程,获取战略实利,实现国力重振,确保霸权地位”。为此,美国将借助金融、外交、和平演变、磋商四大手段,实现对中国的战略钳制。其中,和平演变的手段耐人寻味,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五类人(有人称其为“新黑五类”)尽皆美国的“统战对象”,并成为其和平演变中国的“核心”。 别人的心思,他能读懂,这不失为一种本事,以袁先生的身份,他是理当有此本事的。所幸,美国佬将“维权律师”等视为“改变”中国的核心,不过是他们的一厢情愿,却并不足以说明包括律师在内的五类人乐意如此,或者,已然如此,否则,以袁先生的觉悟,他首先应当向国家安全局报案,而不是,至少不仅仅是发表文章。窃以为,在与袁先生商榷之前,避免对其文字形成误读,是公平讨论问题的前提。之前,我粗读“袁文”后发布的一则微博,对原文是有曲解的,待反复细读“袁文”后,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出了偏差;而王才亮律师在长微博中称袁先生“将包括律师在内的五种人视为美国人的核心”,也明显存有误读,或因这种误读,导致了他的愤怒。 可见,有些愤怒,源于误读,而因为愤怒,便容易误读。为此,本人愿意在既不愤怒也避免误读的基础上,探讨问题。 如上所述,视“维权律师”等五类人为和平演变的“核心”,是袁先生所披露的美国心思,而不是,至少未经证明是袁先生自己的想法。袁先生之所以不讨人喜欢,是他在中国律师正背负“闹庭”、“搅局”等骂名的敏感时局下,揭露了美国试图利用“维权律师”的狼子野心。人们有理由担心,他对美国心思的揣度,难免会形成某种暗示,以至于影响庙堂看待律师的态度。联系到“袁文”登载于《人民日报》的因素,这种担忧恐怕不是空穴来风。 中美之间,无论相拥多么热烈,笑脸多么灿烂,彼此的敌意却是根深蒂固的。于此语境中,声称“维权律师”是美国的拉拢对象,好比告诉一个男人,他的妻子正被人勾引,无论真假如何,都将使中国深感不悦。这种不悦,大气的可一笑置之,霸气的可发泄到对方身上,倘既不大气也不霸气,那么律师便可能成为冤大头。——我们日常所见,因了这种“声称”,老婆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实在不少。 当然,袁先生没有义务顾及这些,他有说话的权利,而且有权不在乎说话的后果。唯一让我质疑的,是他说话的依据。他所声称的所谓“美国手法”,即“以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为核心,以期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渗透中国基层,为中国的‘改变’创造条件”,究竟纯属揣度,还是言之有据?至少在“袁文”中,我们找不到丝毫证据。如此,若非美国佬面授机宜,那一定是对美国心思的揣度了,——从厚道的角度设想,我更愿意相信上述见解源自袁先生的揣度。 需要说明的是,维权,乃律师的天职,就职能而言,天下没有不维权的律师。因此,“维权律师”实与“律师”并无二致。袁先生的揣度,无疑把律师职业推到了危险的境地。按照孔庆东先生的一贯标准,并联系到律师的维权行为素为官方所忌惮和防范的事实,这些为帝国主义所倚重的“核心”,那该是“汉奸”了,或至少是“准汉奸”。中国人恨汉奸,胜于恨鬼子,鬼子可以一枪干掉,汉奸则必当千刀万剐。律师有了这样的嫌疑,便是岌岌可危了,当年,假“右派”之名可以消灭一个职业,如今,假“汉奸”之名,又如何不能埋葬一个行当?是故,王才亮律师等人对袁先生的愤怒,虽然未能细究其弊,却也看到了问题的实质。 袁先生作为研究美国问题的专家,其对美国心机的揣度,想必是广受追捧的,而“袁文”能够见诸于颇具权威的《人民日报》,更使这种揣度显得意味深长——问题的严重性也正在于此。一方面,袁先生只是道出了美国以“维权律师”等五类人为“核心”的所谓“手法”,却隐去了自己对此说真假的直接评判;另一方面,袁先生又针对这些“手法”,极其卖力地为中国出谋划策,建议“将国家安全防范的重心由局部的外在军事冲突风险转向全面的内部体制机制重塑”,由此不难看出:其一,袁先生对美国利用“维权律师”等五类人的所谓“手法”是确信的;其二,将对付这种“手法”提高到了“国家安全防范重心”的高度,因为,“真正的威胁不是军事冲突,而是金融、社会、网络、外交等非军事麻烦”,自然,其中也包括来自律师的“麻烦”。显而易见,在袁先生的想象中,律师已经成了中国的敌人。对于袁先生的这些高见,我总有一种似曾相见的感觉,稍作沉思,却原来是“攘外必先安内”,所不同的只是,蒋介石当年所忌惮的是红军,而袁先生所虑,却是“维权律师”等手无寸铁的庶民。 但愿我的所言,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好在《宪法》赋予了我们言论自由,袁先生可以揣度美国,我则可以揣度袁先生。这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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