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苏州开了一个会,这个会是一个民间的组织“历史合作社”主办的,这个名字很好,名字是怎么起的呢?他说我们办什么组织都可能不批,办合作社应该是可以的,所以我们搞历史的人就叫"历史合作社"。历史合作社的任务是什么?——恢复国家记忆。今年搞了第4期——"国家记忆2013致敬活动",我一个朋友跟我讲,这个活动需要你去参加一下。
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分钟我都不知道这个活动跟我有关系,因为他们的议程发给我看了,确实没我的事,但万万没想到最后一分钟屏幕上把我的头像打开了,主持人宣布"要向这个人特别致敬"。为什么要特别致敬?是因为这两本书,特别是《我的辩词与梦想》,他们把这本书作为历史合作社图书室的收藏品收藏起来,认为这本书对恢复我们国家记忆是有帮助的,愿意肯定这本书。我之所以在这里讲这件事,是因为我下台后有两个历史学者刘刚、李冬君,和作者毛喻原不约而同的给我讲了一个问题:每一个时代或者每一个时期都有它的代表文体。比如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刘刚跟我讲,鲁迅的杂文应该作为特有题材立于我们的文学史上,很不幸的是,现在把鲁迅特有的杂文题材给混淆了,很多随笔、小品,特别是网上出的很多东西都冒充杂文,实际不是。
因此,我们认为律师的东西,特别是律师的辩护词应当作为一个特殊的题材立于世上。当然这不是说人民对律师的辩护词有兴趣,而是我们的责任相当重大,我们做律师的人有责任在这方面做出我们的努力,尽到我们的责任。遗憾的是,我今年87岁,86年以前在这方面没有觉悟,非常遗憾。正因为我有这样的深深的遗憾,所以愿意在今天把他们的想法提供给在座的年轻朋友们考虑,以后在你们的日子中是否能够把这一环重视起来,把律师的辩词作为特殊的题材让它风行于世,让它能够作为律师的一部分。
律师跟历史有没有关系?苏州那样一个特别的环境里逼着我思考这个问题,我的实务跟历史有没有关系?我琢磨了一下,有。不仅仅是我们的实务、我们的辩词,有可能为某段历史或者某项历史做记载。特别重要的是,历史的关怀与律师的关怀,从业务角度来讲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细节的真实。搞律师的人一定要注重细节的真实,我们做律师的人特别是搞诉讼的人,我觉得应当特别注意细节的关怀。因此在这点上、在这个环节上,我觉得我们两家能够沟通起来,所以我很愿意在这方面来思考一些问题。这是我想向诸位说明我来这里参加这次活动的一个背景。
第一个问题我想讲讲人生的经历。在这两本书里,关于这方面有某些方面的涉及。从我个人来说,我认为我很简单,从学校门出来后就步入了法院之门,进法院之门后不久改做律师,然后划成阶级右派分子。在我人生经历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是,在什么时候对什么问题做怎样的取舍和选择。在什么时候选择走哪条路,有可能影响你的一生,我也是这样。我想我们的选择、我们的取舍应当依据什么?按我自己的考虑,我在做出选择、在做出取舍时,第一个要考虑的是整个形势;第二要考虑的是我的特长,有哪些长处或者有哪些短处;第三考虑的是我的兴趣,我愿不愿意做。最后很重要的是考虑需要。这里面比较复杂的是对于形势的把握,我不可能要求我们的年轻朋友在做出自己重大选择时首先去研究国际形势、国内形势,这个不好,也不应该。但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注意观察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会有助于我们对某些问题的思考,有助于我们对今后选择的思考,我到现在还在考虑形势问题。
中央的《决定》出来后,有些朋友很有兴趣,说《决定》里讲得很清楚:要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发挥我们的重要作用了,形势一派大好”。我说且慢高兴,因为这个规则讲得非常之清楚,我们国家不仅要完善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道德违法违规的职业惩戒制度,而且还要加强道德建设。请注意,在完善我们律师的惩戒制度时,对于法官、检察官、警官都没有相似的提法,仅仅是对于律师要注意如何惩戒。犯罪、错了当然要惩戒。最近我听说律师出了个强奸犯(现场笑),诸位笑了,我哭都哭不出来。十年以前律师出了一个盗墓犯,当时真是骇人听闻,做律师的人盗墓去了,古往今来只此一例(现场笑),但没想到事态会发展到这么严重,律师会出了强奸犯,这当然要惩戒。但从整体来讲,中央这条新规定完全符合目前依然有效的《刑法》306条,跟那个形式绝对一致,这是其一。
其二,我绝对不会忘记一位姓袁的先生,袁某人公开讲"当前中国国内还有五类分子是需要我们警惕的。”我们很光荣、很荣幸我们排在第一位。在这“新五类分子”里律师上升为第一位,这是我们面临的形势,不可以掉以轻心。所以我们做事时一定要把形势估计进来,怎么干非常重要。
我们的选择不是要做五类分子,而是要有目标,这个目标是做什么人干什么事,根据这样去选择。当前至关重要的,是律师一定要把自己作为知识层次里的道德主体,至少应当像孟老夫子那样"独善其身",而后“兼济天下”。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都做不到,“兼济天下”更做不到。归根结底,我们做律师的人千万不能把自己局限在一件事上,我们的远大目标一定是去关怀人的命运、关怀人类的命运。我知道一个数字,每半小时就一个生物被灭绝,半小时一个。人类何时被自己毁灭,不应当不去思考。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够、不应当把人类的前途、人类的命运放在中国大陆一小撮败类的手上,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关怀人类的命运。只有这样,我们做律师的人才能够有可能在人生历程中走向光明,才有这种可能。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律师究竟是干什么的?这当然就与这本书有关,我把这本书里的某些想法概括一下。昨天晚上做了点功课,今天来汇报一下。我们在研究律师是干什么的时候,首先应当提出一个问题:律师应当有自己的历史使命,应当有使命感。同学们会讲,人各有使命,使命是不一样的。对,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要完成的使命、你所承担的责任是不是有助于社会的发展,是不是有助于别人的幸福。
做律师的人使命感在哪里?一定是应当把这个社会往正轨上拉、往正确的方向上引,这样才对,而不是别的。由此出发,我要讲,我对目前所谓专家论证持怀疑态度或者持否定态度。有一些事务是不是可以有专家论证?当然可以,但是目前我们律师组织的专家论证,绝大多数太烂太臭太不值钱了。我告诉诸位,南方一省高院的经济庭庭长拉着我,跟我讲,“请你回北京告诉某位,他有一件事做得让我们什么都讲不出来,我们只能好把他的意见扔纸篓了。一个案子可以出具两份不同的专家论证书,一份是同情一方的,另一份是赞成另外一方的,就可以这么干。”我回来了解了一下,人家没撒谎,这真的是大专家啊,就这么干,所以法院把我们的专家论证书扔纸篓非常合理。我亲历我们的专家论证书是空白,最后一页是专家们的签名,上面的大段论证是拿回去由律师在那里写,那叫专家论证吗?那是专家委托律师在那里瞎论证,最后由专家出了名。
我讲讲我做律师,现在体会最急切的是什么?第一,我觉得做律师的人可以清贫,可以平凡,但不可以低俗。第二,我过了80岁之后才知道苏格拉底讲的“自知己无知”是多么准确,我越来越知道自己是无知的。我有一个长处,我办每一个案子后都要想想、过一过,小结一下有哪些不足。我如实地告诉各位,没有一个不是不足的,所以想达到完美是不可能的,既无知又不足就没有出路,只有好好学习,多读点书,要耐得住寂寞。当然我不是不让同学们锻炼身体,你们可以去打高尔夫,但鲁迅讲别人喝咖啡的时间我拿过来读书了,所以多跑跑图书馆吧。到我这个年龄有这种觉悟太晚了,来不及了,87岁再重头读书岂不是成了笑谈?所以诸位吸取我的教训。
最后我讲我的期望,因为二位领导讲在座都是同学们,康德有一句话讲得非常精彩,拿来转为我的期望,赠给朋友们——“勇敢地做一个智者吧!”谢谢!
本文作者:张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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