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大学男生强奸女同学未遂将其杀死”,这条新闻一出,和以往任何性侵案件上了新闻一样,又出现了许多“女生该如何自我保护”的文章。 而每次看到这些“教女人如何自保”的文章,我都心情复杂。 我自己还小时,就十分热爱设想,他年要是有个小女儿,我该如何教育她。如今时光一晃,这两年身边渐渐多了结婚生子的朋友,哪怕此刻并不能真正确定,以后就想成一个母亲,我仍然乐于琢磨:有朝一日,如果真有了一个小女儿,有哪些话与道理,我想告诉她。 去年暑假在南京时,和朋友吃饭,饭后逛书店见到一书是所谓的给女孩的人生建议。类似的书,我小时候也见过,标题类似于“给女孩的一百条忠告”,封面粉红色,印满玫瑰花纹——其中那些忠告,如今基本忘光,唯有一条印象深刻:“夜间出门不要穿着过于暴露性感”。作者在写这条忠告时,还配了个小故事,说某个品学兼优的漂亮女孩,晚上出门穿着性感,被人先奸后杀。我至今连故事的细节都记得清楚——作者说她穿着性感,是红色毛线吊带黑色超短裙,而她出门,是为了给班级活动买电池。 去年夏日在书店里,朋友和我翻了翻“给女孩的人生建议”的目录,我讲起这个童年读到的故事/忠告,然后万分矛盾地说,如果有了女儿,我会告诉建议她夜间独自出门不要穿着过于暴露吗? 去年夏天,我自问自答地极其纠结,当时觉得,立足于眼下的社会环境,设身处地站在一个母亲的立场上想,或许一定会——即便这听上去近似一种可疑的“谴责受害者”逻辑,即便很多时候,性侵犯和“穿什么样、长什么样、做了什么”并没有任何关系。可是面对想象中的女儿,与这个并不符合想象的世界,母亲总是想将发生危险的可能再降低一点。所以不仅如此,我或许还会教她哪些“自保”方式是有效的(比如一般来说,我不觉得带着武器一定管用——特别是,歹徒很有可能将你的水果刀胡椒粉用在你身上)——当然,即便如此,假若她不幸受到任何伤害,我一定也不会说“谁让你不保护好自己”这话,不会让她觉得自己该负任何责任。 可是说完,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们的社会舆论家庭教育观念,似乎从来不缺少对女儿如何避免危险、如何自我保护的教育,也从不缺少对“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谴责批评事后诸葛亮,然而成问题的恰恰在于,当我们将重心一味地放在“教女儿如何避免性侵害”时,却从未重视另一层更根本的教育: 教儿子(或者任何人)不去性侵害。 (甚至,有儿子的家庭,情欲懵懂、恋爱婚姻,在与女伴的互动中,不少家长秉持的的心态常常是:“不管怎样反正儿子又不会吃亏。”) BBC记录片《印度的女儿》中,一位当年的凶手在接受采访时说,“她不应该反抗,她要不反抗,就不会死”——《印度的女儿》在印度被禁,之后,在由这部纪录片起的女权/人权抗议示威中,有这样一条标语: “别教我的女儿该穿什么,教你的儿子别去强奸。” 我会教女儿警惕夜晚照明不佳的无人小道吗,会告诉她如何在公共场合避免性骚扰吗,会提醒她还有一种存在叫“约会强奸”吗——当这世界不是玫瑰色玻璃中样子时,我想我会。然而,更重要的教育,是这些想对想象中的儿子的话: 不管女孩穿成什么样、在生活和情感上如何行事,都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她怎么样;不管女孩同你的关系是熟人、朋友还是已有亲密关系的恋人,不管你觉得她传递了什么“信号”,当她说“不”的时候,就是“不”。 “自我保护教育”并非没有必要,然而“自我保护教育”同样也并非没有陷阱——当我们过多地、单方面地,把避免危险的责任转嫁给(潜在的)可能受害者,注意力却在从真正的施暴者身上移开。我们的社会规范,不断规训的是女性的身体,不断告诫女孩“不要挑逗诱惑,否则被侵犯活该”——且不论什么算挑逗诱惑,标准本就可疑,就说,在这样的规训与教导背后,隐藏、默认、不断常态化的逻辑是,男性性冲动是“天赋人权”无法控制,所以女性必须保护自身,不去勾引,否则就是咎由自取——且不论这是对被害者的横加指责二次伤害,是为施暴者的无形纵容与开脱,就说在这种想象中,同样将男人一并默认当成无法自控、原始冲动下不分是非的动物。 说实话,还真是把两性都不当人。 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起源是为纪念多米尼加共和国政治活动家、代号“蝴蝶”(Las Mariposas)的Mirabal三姐妹(Hermanas Mirabal)——可我一直觉得,进步不止是我们有了这样的一个专门日子,而是有朝一日,我们不再需要专门的一天,来提醒人们“啊原来对妇女的暴力”是要反对要消除的。 就好像,进步是在一代一代教女儿“自保”的同时教导儿子性别平等和尊重,有朝一日,或许不用再教女儿那样的“自我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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